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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主計/歲計
中華民國112年1月13日行政院院授主基字第1120200056A號公告施行期間已於111年12月28日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公布日屆滿,當然廢止
  • 預算法 第三十一條

    中央主計機關應遵照施政方針,擬訂下年度預算編製辦法,呈報行政院核 定,分行各機關依照辦理。

  •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二十三條

    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不適用前條之規定。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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