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第三十一條 中央主計機關應遵照施政方針,擬訂下年度預算編製辦法,呈報行政院核 定,分行各機關依照辦理。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二十三條 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不適用前條之規定。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