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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新聞/處務
中華民國109年9月24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內容字第10948029200號、文化部文版字第1091033402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十七條,自發布日施行
  •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十四條(宣導之方式)

    為宣揚全民國防理念,精神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應結合學校教育並透過大眾傳播媒體 ,培養愛國意志,增進國防知識,堅定參與防衛國家安全之意識。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並 應納入施政項目,配合宣導。 為結合學校教育增進國防知識,教育部應訂定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相關辦法。 針對動員實施階段需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會同文化部訂定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 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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