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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衛生/醫政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1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081670989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條文
  • 藥師法 第四十條(藥劑生資格與管理辦法)

    依藥事法所定之藥劑生,其資格、執業、組織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藥劑生違反依前項規定所定辦法者,依各該處罰藥師規定之方式及額度處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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