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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衛生/食品衛生
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71302505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一條,除第六條自中華民國109年7月1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十一條(食品業者衛生管理人員之設置)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置衛生管理人員。 前項衛生管理人員之資格、訓練、職責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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