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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衛生/防疫
中華民國97年1月28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097000008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五條
  • 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七條

    中央主管機關經考量國內、外流行疫情嚴重程度,認有統籌各種資源、設備及整合相關機 關(構)人員之必要時,得報請行政院同意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指定人員擔任 指揮官,統一指揮、督導及協調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後備軍人組織、民間團體執行 防疫工作;必要時,得協調國軍支援。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編組、訓練、協助事項及作業程序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 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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