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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衛生/健保
中華民國111年4月14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1111260103號、勞動部勞動保3字第1110150187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九條,自111年5月1日施行
  • 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九十四條

    被保險人參加職業災害保險者,其因職業災害事故所發生之醫療費用,由 職業災害保險給付。 保險人得接受勞工保險保險人之委託,辦理職業災害保險之醫療給付事宜 。 前項職業災害保險醫療給付委託之範圍、費用償付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 ,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勞工保險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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