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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衛生/健保
中華民國112年3月23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112126010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五條條文
  • 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四十六條

    保險人應依市場交易情形合理調整藥品價格;藥品逾專利期第一年起開始 調降,於五年內依市場交易情形逐步調整至合理價格。 前項調整作業程序及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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