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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輔導管理
中華民國82年4月2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一字第675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六條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第三十一條

    退除役官兵就業、就醫、就養及就學之機構,對退除役官兵生活均有指導及管理之權,其 辦法由輔導會訂定,報請行政院核准施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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