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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農業/處務
中華民國101年9月2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1010031346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九條,自發布日施行
  •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第三十五條

    農田水利會之業務,應受主管機關之監督、輔導;其監督、輔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主管機關定之。 本通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原由直轄市主管機關主管之農 田水利會,繼續適用原直轄市主管機關依本通則所定組織、人事、財務、會計等法令至一 百零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但各該法令中規定屬主管機關權責事項者,均改由本通則之主 管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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