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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農業/林業
中華民國94年7月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第0941750355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九條
  • 森林法 第十七條(森林遊樂區之設置)

    森林區域內,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得設置森林遊樂區;其設置管理辦法,由中央主 管機關定之。 森林遊樂區得酌收環境美化及清潔維護費,遊樂設施得收取使用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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