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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農業/林業
中華民國112年8月30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秘字第1121811212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二十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職務宿舍管理要點)
  • 宿舍管理手冊

    五、職務宿舍管理機關應按宿舍種類(含基本生活必備之設備及家具)、面積、人事編制、 人員職級等實際情形,就供借對象、條件、優先順序、核定借用權責、借用年限及管理 方式等,訂定管理規定;管理機關為三級以下機關、學校者,管理規定應報主管機關核 定。 國防部及所屬之宿舍管理,除法規另有規定外,由國防部擬訂,報行政院核定。

  • 中興新村宿舍配住管理原則

    一、為依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三六0六次會議院長提示,致力中興新村榮景再現,推 動宿舍活化有效運用,並優先配合機關進駐,辦理中興新村宿舍分配運用等事項,特訂 定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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