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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環境保護/廢棄物管理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日環境部環部循字第1126113164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九條;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及第四條之一附件
  • 廢棄物清理法 第三十六條(事業廢棄物之清理規定)

    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前項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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