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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環境保護/廢棄物管理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循字第1111158772E號、內政部台內營字第1110814502號、經濟部經工字第11104603560號、教育部臺教資(六)字第1110083591A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1110721650A號、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111605425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產字第1110059796B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六條條文
  • 廢棄物清理法 第四十四條(專業技術人員之管理)

    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至第五項、第四十二條專業技術人員之資格、合格證書取得、訓練、廢止 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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