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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消費者保護
中華民國107年11月9日行政院院臺消保字第1070210152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
  • 消費者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消費者保護官之設置、任用及職掌)

    行政院、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置消費者保護官若干名。 消費者保護官任用及職掌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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