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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公共工程
中華民國101年8月14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10100300160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政府採購法 第十七條(外國廠商參與採購)

    外國廠商參與各機關採購,應依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規定辦理。 前項以外情形,外國廠商參與各機關採購之處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外國法令限制或禁止我國廠商或產品服務參與採購者,主管機關得限制或禁止該國廠商或 產品服務參與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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