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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立法/院務
中華民國112年9月22日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准予備查修正發布第四條、第七條之一、第八條、第十條、第十條之二;增訂第四條之一;刪除第二十六條至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條文及第四章章名
  • 立法院組織法 第三十四條

    立法院處務規程,由立法院秘書長擬訂,經院長核定,報告院會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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