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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考試/銓敘/登記
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銓敘部部管四字第1125578877號函發布,自即日停止適用
  • 銓敘部組織法 第七條

    行政院及所屬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機關及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跨列簡任第十 一職等以上人事主管人員之派免、遷調,應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先會商 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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