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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監察/審計
中華民國110年8月30日審計部台審部法字第110006277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至第四條條文
  • 審計部組織法 第十五條

    審計部為適應審計業務上之需要,得設委員會,聘請有關專家充任委員,均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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