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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5000039
「私立幼兒園申請增加招收人數」作業流程圖
教育局 / 學前教育類
中華民國111年03月14日

相關法規

  • 第十二條 幼兒園或其分班有增加招收幼兒人數之必要,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文件,向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准後始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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