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101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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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七 條 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置之設計及變更設計申請案,於掛號審查前,應 辦理本市污水管渠查詢、污水管線圖套繪及現場會勘。 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置之設計(變更設計)及竣工申請案相關書表、 查驗程序、申請作業須知及收費標準,由市政府定之。 前項申請案圖說圖審簽署之相關行政審查規定項目、技術簽署規定項目、技 術簽署抽查項目、接入許可審查項目及竣工查驗項目,由市政府定之。
P06030005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置變更設計審查」作業流程圖
工務局 /
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中華民國112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