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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9020016
「臺北市補助身心障礙街頭藝人表演費用」作業流程圖
勞動局 / 身障管理
中華民國113年04月02日

相關法規

  • 三、申請案件之檢核作業 (一)個案處理原則 1.申請案件因法令、作業程序變更及業務需要等因素變動,各 機關應適時自行檢討,以個案方式完成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執行作業統計表、申請案件標準作業流程圖等資料(如附 件 1~3)送本府審查核定。 2.區政類申請案件之修訂作業,請本府民政局會同相關機關協 商定案後再行提報。 3.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研考會)針對各機關所 提送之申請案件修訂事項有疑義者,如涉及處理時限延長、 行政流程改造或跨機關聯合審查等案件,由研考會依實際作 業需要召開個案審查會議,邀請相關機關進行協商。 4.本府各類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於核定後,各機關應依規定辦 理公告事宜,並完成相關網站系統功能設定、服務資訊更新 、申辦進度查詢設定並提供網路申辦服務。各機關應定期檢 視並維護網站資訊正確性。 (二)年度彙整 各一級機關應將年度檢討修正結果,彙整填具執行作業統計表 ,依期程送本府研考會辦理後續統計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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