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原住民醫療補助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4年6月26日
-
五、申請人應備下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附件二)。 (二)最近六個月內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 1.應載明入、出院日期。 2.疾病名稱及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 ICD(本府衛生局最近一期公告之原 住民因族群、文化之特殊性所衍生之身心健康異常醫療保健服務項目)。 (四)具領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五、申請人應備下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附件二)。 (二)最近六個月內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 1.應載明入、出院日期。 2.疾病名稱及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 ICD(本府衛生局最近一期公告之原 住民因族群、文化之特殊性所衍生之身心健康異常醫療保健服務項目)。 (四)具領人之存摺封面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