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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9000016
「原住民意外傷亡慰助金」作業流程圖
原民會 / 社福組
中華民國112年07月04日

相關法規

  • 五、申請方式: (一)意外死亡者,依下列順位: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監護人提出 申請。 (二)意外失能者,由本人或其受託人檢具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三)意外事故發生後應於三個月內,檢具相關文件向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 簡稱本府原民會)或本市各區公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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