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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台北二二八紀念館文物藏品照片及複製品借用申請」作業流程圖
文化局 / 文化資產類
中華民國104年11月03日

相關法規

  •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 第 二 條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第 三 條 申請使用台北二二八紀念館館藏圖檔之收費基準如附表。

  • 第 四 條 本標準所收取之費用,依法定程序解繳市庫。

  • 第 五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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