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會地點:視訊會議
三、主席:袁秀慧局長 記錄:周致廷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一、報告事項:本局第 780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確定。 二、審議事項: (一)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三科簽為交通局函請修正「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辦法」部 分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七條第一項修正為:「……,應按增減數量及許可 期間賸餘比例,於交通局許可後三十日內補繳或由交通局退還使用權利金之差額 。」第二項修正為:「……,其增加部分適用原許可期間。」 (二)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體育局函請制定「臺北市運動場館業及運動服務業輔導 管理自治條例」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1.第四條第一項增訂第四款:「四、體育局審查通過之營運計畫書。」 2.第五條增訂第二項:「前項從事運動指導、訓練之人員,以其與業者間具僱傭 、承攬、委任關係,或經派遣事業單位派遣而受業者指揮監督管理者為限。」 3.第十條第一項修正為:「……,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4.第十二條第一項修正為:「體育局得對業者進行查核。」 5.第二十三條修正為:「下列業者不適用本自治條例規定:……。」 (三)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三科簽為環境保護局函請修正「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 件獎勵辦法」第三條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三條第二項第六款修正為:「未以真實連絡電話或 地址提出檢舉。」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下午 3時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