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會地點:視訊會議
三、主席:戴智琪副局長 記錄:周致廷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一、報告事項:本局第 784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確定。 二、審議事項: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產業發展局函請訂定「臺北市網路購物平台管理 辦法」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1.第五條第二項修正為:「平台業者應驗證平台賣家註冊之姓名、……。」 2.第八條第一項修正為:「平台賣家販售商品或服務有違反法令規定者,平台業 者除有正當理由外,……。」 3.第十條第一項修正為:「平台業者應保存下列各款電磁紀錄至少一年,……。 」增訂第二項:「前項保存期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公告延 長至二年。」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下午 3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