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會地點:本府市政大樓8樓東北區審議室
三、主席:戴智琪副局長 記錄:周致廷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一、報告事項:本局第 788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確定。 二、審議事項: (一)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教育局函請訂定「臺北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退場審議會 組織及運作辦法」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1.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修正為「學生代表:本府為主管機關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 校學生會或其他相關自治組織所推薦之代表,……。」 2.第八條第二項修正為「審議會認有必要時,召集人得指派委員組成專案小組研 議意見,……。」 (二)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教育局函請訂定「臺北市政府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 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 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1.第五條第一項修正為「……,專案輔導學校應將校務會議成員名單送教育局。 」 2.第六條第二項修正為「前項專案輔導學校推選之專任教師,以未兼任行政職者 優先,……。」 (三)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三科簽為消防局函請修正「臺北市災害防救規則」部分條文案, 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十款修正為「國外救災組織協助 本市救災之申請、……。」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下午 3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