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會地點:本府巿政大樓八樓東北區審議室
三、主席:戴智琪副局長 記錄:王怡琳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一、報告事項:本局第 806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確定。 二、審議事項: (一)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二科簽為工務局函請修正「臺北市人行道設置斜坡道申請辦法」 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 9條第 2項修正為:「前項以外申請設置斜坡道經 核准者,申請人應依新工處核發之圖說,……,得敘明原因申請展期,期限為三 個月。……,得向新工處再次申請展期,次數以二次為限。」 (二)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勞動局函請訂定「臺北市促進國民就業補助辦法」案, 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1.第 9條第 3項修正為:「……每人以補助一次為限;補助期間為保險契約生效 期間。」 2.第10條第 1項第 2款修正為:「社會保險及相同性質補助資料查詢同意書。」 3.第11條第 4項修正為:「就服處審查申請案件,……。」 4.第12條第 5款修正為:「以詐欺或其他不正之方法申請補助,或申請文件有虛 偽、隱匿等不實情事。」 5.第13條第 4款修正為:「以詐欺或其他不正之方法申請補助,或申請文件有虛 偽、隱匿等不實情事。」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下午 3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