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會地點:本府市政大樓8樓東北區審議室
三、主席:戴智琪副局長 記錄:王怡琳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一、報告事項:本局第 811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確定。 二、審議事項: (一)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三科簽為環境保護局函請制定「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 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1.第二條第二項第五款修正為:「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推動再生能源發展、 工商節能、產業氣候風險資訊揭露、自然保護區域、棲地調查管理及生物多樣 性提升維護等相關事項。」 2.第十五條第二項修正為:「既有公務機車除警用機車及報經市政府核准者外, 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前,全面汰換成電動或其他新興能源機車;……。」 (二)為本局消費者保護官室簽為修正「臺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設置辦法」案,業 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四條第二項修正為:「解聘案件核定後,由法務局 辦理解聘事宜。」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下午 3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