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會地點:本府市政大樓8樓東北區審議室
三、主席:戴智琪副局長 記錄:王怡琳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一、報告事項:本局第 812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確定。 二、審議事項: (一)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二科簽為工務局函請修正「臺北市水肥投入站水肥或高濃度污水 水質標準及管理辦法」第八條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地政局函請修正「臺北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設置辦法 」部分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1.第五條修正為:「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委員之定義如下:……。」 2.第八條第二項修正為:「前項第四款所稱無故不出席,指經通知而未於會前請 假者。……。」 (三)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教育局函請修正「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 會設置辦法」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三條第三項修正為:「第一項委員任期二年,任期 屆滿得續聘(派)之;任期內因故出缺、喪失第一項各款身分或有不適當之行為 經教育局解聘(派)時,得補行遴聘(派)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四)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教育局函請修正「臺北市政府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 繫及運作辦法」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下午 3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