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會地點:本府市政大樓8樓東北區審議室
三、主席:連堂凱局長 記錄:周致廷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一、報告事項:本局第 817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審議事項(四)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 為教育局函請修正「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案,修正第十一條第二項為 :「申請補發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者,應檢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與相關證明資料及本 人最近二吋半身脫帽照片,……。委託他人代辦者,並應檢附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委 託書。」 二、審議事項: 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教育局函請修正「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申請辦理特殊教 育方案及獎補助辦法」為「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申請辦理特殊教育方案及 獎補助辦法」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下午 2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