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會地點:本府市政大樓8樓東北區審議室
三、主席:戴智琪副局長 記錄:林世昌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一、報告事項:本局第 825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確定。 二、審議事項: (一)為本局消費者保護官室簽為修正「臺北市重大消費災害事件認定標準及法律協助辦 法」案,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教育局函請修正「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 導支持服務實施辦法」第十一條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三科簽為捷運工程局函請修正「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公 有不動產租售自治條例」第五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 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下午 2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