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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內容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第830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

一、開會時間:民國114年2月13日下午2時
二、開會地點:本府市政大樓8樓東北區審議室
三、主席:連堂凱局長(2時25分後由戴智琪副局長代理) 記錄:林世昌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一、報告事項:本局第 829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確定。
二、審議事項:
  (一)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社會局函請廢止「臺北市長青學苑電腦研習課程收費辦
        法」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產業發展局函請訂定「臺北市氫能及其他新興能源發展
        推廣辦法」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1.第三條第二款修正為:「其他新興能源:指沼氣、生質能、國內一般廢棄物或
            一般事業廢棄物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以外之低碳能源。」
          2.第四條第二項:「申請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款補助或獎勵者,並應取得運輸業者
            相關營業執照;其中本市汽車路線貨運業應另取得營運路線許可證。」刪除。
          3.增訂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為:「申請前條第一項第七款補助或獎勵者,並應檢
            具運輸業者相關營業執照影本;本市汽車路線貨運業另應檢具營運路線許可證
            影本。」
  (三)為本局消費者服務中心簽為修正「臺北市消費者保護團體獎助及補助辦法」第五條
        及第八條條文案,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下午 2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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