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會地點:本府市政大樓8樓東北區審議室
三、主席:戴智琪副局長 記錄:徐琳斐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一、報告事項:本局第 844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確定。
二、審議事項:
(一)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勞動局函請修正「臺北市勞動教育實施及補助辦法」第
一條、第六條及第八條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二科簽為工務局函請修正「臺北市道路挖掘各項費用收費標準」
第六條及第九條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六條第一項修正為:「每案……一千元,並依下列
規定按許可施工日數加收費用:一、許可施工範圍涉及臺北市交通易壅塞路段建
議施工時段表所列路段者,每日加收六百元。二、前款以外情形:(一)許可施
工範圍僅涉及道路寬度八公尺以下,每日加收二百元。(二)許可施工範圍涉及
道路寬度超過八公尺,每日加收四百元。」
(三)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三科簽為財政局函請修正「臺北市促進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
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1.第四條第二項修正為:「……,准予免徵至五年期滿為止。」
2.第五條第二項修正為:「……,准予減徵至五期期滿為止。」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下午 2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