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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送備查日期
099.06.23
提案名稱
訂定臺北市政府辦理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準則
提案狀態
送行政院備查
送備查文號
府法二字第09930707600號函
提案機關
都發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都市發展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為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本府就84年1月24日開始實施新建建築工程新拌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測申報管制措施前已領有使用執照之既存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依「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以稅捐減免、容積獎勵及補助費等方式,輔導民眾進行修繕補強與拆除重建事宜。嗣為配合地方制度法之施行,爰將「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提升位階為「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俾與建築法第81條規定相配合,並明定經鑑定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應予停止使用並限期拆除,於一定期限內申請專案核准重建者,放寬容積獎勵,但逾期酌減放寬比率;經鑑定可加勁補強或防蝕處理之建築物,則應於指定期限內完成補強始予補助,惟就相關程序及工程技術之辦理尚有規定之必要,爰研擬訂定本自治規則。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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