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099.09.10
- 收文字號
- 09932977400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第2條」
- 提案狀態
-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 提案機關
- 都發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都市發展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提案內容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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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前於99年5月26日臺北市議會第10屆第7次定期大會二讀審議時,部分議員提議於工業區內將原為不允許使用之第39組:一般批發業改為附條件允許使用,嗣於99年5月28日經議會大會三讀通過;另依內政部94年5月18日台內地字第0940069205號函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4年8月3日農授林務字第0941614830號函釋說明位於都市計畫內之土地並無『林業用地』之編定,不適用森林法第6條第2項規定辦理林業用地變更使用,爰配合儘速修正。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