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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不予備查日期
099.10.22
提案名稱
訂定「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費收費標準」
提案狀態
不予備查
備查文號
經授中字第09901237980號
備查機關
經濟部
提案機關
產業發展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產業發展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公有市場攤(鋪)位…前項使用費之收費項目及數額標準,由設立公有市場之主管機關定之」,本府為建立本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費統一計收機制,依前揭授權規定並參照本市現行「臺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及「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使用費收費基準表」等法規,訂定本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費(租金)計收方式及基準。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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