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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收文日期
100.10.18
收文字號
10033732500
提案名稱
訂定「臺北市士林官邸正館門票收費標準」
提案狀態
法規會待審
提案機關
文化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文化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一)按臺北市士林官邸正館為本市重要之文化資產與觀光景點,總統府於一00年一月一日交由本府接管,為符民眾期待,本府已於一00年一月二日起開放民眾參觀,並透過解說導覽與主題展示等方式,展現古蹟保存之文化意涵。 (二)為維護古蹟參觀品質,支應古蹟維護清潔等龐大費用,並達成古蹟常態對外開放及再利用目標,爰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本標準,俾供本局收取門票時有所遵循。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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