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100.10.18
- 收文字號
- 10033732500
- 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士林官邸正館門票收費標準」
- 提案狀態
- 法規會待審
- 提案機關
- 文化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文化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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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臺北市士林官邸正館為本市重要之文化資產與觀光景點,總統府於一00年一月一日交由本府接管,為符民眾期待,本府已於一00年一月二日起開放民眾參觀,並透過解說導覽與主題展示等方式,展現古蹟保存之文化意涵。 (二)為維護古蹟參觀品質,支應古蹟維護清潔等龐大費用,並達成古蹟常態對外開放及再利用目標,爰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本標準,俾供本局收取門票時有所遵循。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