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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提會日期
100.09.05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
提案狀態
程序會
會期
第11屆
提案機關
工務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工務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市現有內湖及迪化兩座運轉中之污水處理廠,兩廠施行本自治條例迄今,迭有里長、里民及議員對回饋範圍及回饋方式等有未盡公平之感,本市議會於第十屆第三次定期大會臨時提案,建議修正本自治條例,將現行回饋方式,改為按回饋區級距,直接由從當地住戶中之水費或電費中抵扣;本府依據議員提案、歷年回饋區里提出修法建議並參考通盤檢討報告結論修法,本府遂將修法草案送請市議會審議。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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