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100.12.19
- 收文字號
- 10034564900
- 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
- 提案狀態
-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 提案機關
- 教育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教育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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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總統(98)華總(一)義字第09800289381號令公布修正特殊教育法,爰本市依據特殊教育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身心障礙學生品學兼優或有特殊表現者,各級主管機關應給予獎補助;其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及第四十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主管機關,應補助學校辦理多元資優教育方案,並對辦理成效優良者予以獎勵。資賦優異學生具特殊表現者,各級主管機關應給予獎助。前二項之獎補助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主管機關定之。」爰此,本市為獎勵本市特殊教育學生品學兼優或有特殊表現,訂定「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草案)」。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