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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01.01.17
收文字號
10130210200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地籍複製圖及多目標地籍圖提供使用辦法」第2條
提案狀態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提案機關
地政處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地政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依本府一0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府法三字第一00三四五三一四00號令修正發布之「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組織規程」,原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總隊之機關名稱,已更名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並自一00年十二月二十日生效。準此,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及附表申請書所定「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總隊」之更名前機關名稱用語,自應配合修正。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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