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會日期
- 101.03.13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地籍複製圖及多目標地籍圖提供使用辦法」第2條
- 提案狀態
- 送交市政會議審議
- 提案機關
- 地政處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地政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提案內容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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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府一0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府法三字第一00三四五三一四00號令修正發布之「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組織規程」,原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總隊之機關名稱,已更名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並自一00年十二月二十日生效。準此,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及附表申請書所定「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總隊」之更名前機關名稱用語,自應配合修正。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