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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提會日期
100.10.05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
提案狀態
二讀會
會期
第11屆第02次定期大會
提案機關
人事處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人事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因應公路監理業務預訂101年1月1日回歸中央統籌辦理,本府交通局所屬監理處總員額與公共運輸處部分業務及員額均需移撥中央;又公共運輸處增設「智慧運輸科」並因應業務需要,增列編制員額6人,由交通局減列專員編制員額1人與所屬交通事件裁決所書記編制員額5人調整之;爰修正其組織規程及編制表。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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