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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發布日期
101.06.19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危機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辦法」
提案狀態
公(發)布
公(發)布文號
府法三字第10131702200號令
提案機關
社會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社會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臺北市危機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於九十四年訂定,並於九十六年因應兒童福利法與少年福利法修法合併而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九十七年為增加親屬家庭安置處所酌修,現行條文共十七條。 本次修法係因: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以下簡稱兒少法)業於一百年十一月經總統公布實施修正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權法),條文由原七十五條增修至一百一十八條。其中,對於縣市主管機關對於無依(含無戶、國籍)、緊急保護安置、家長委託安置及訂定收費辦法相關工作之法院依據已有更迭。 復經檢視本辦法現行條文法源依據、內容及基準涉與兒少權法、社會救助法及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修法有關,爰有配合修正之必要,經檢視本次擬修訂條文共十四條。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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