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101.05.01
- 收文字號
- 10131323200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醫療爭議調處自治條例」
- 提案狀態
-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 提案機關
- 衛生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條例
- 法規類別
- 衛生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重點說明
-
為有效調處醫療爭議案件,本府依醫療法第99條規定,自民國90年7月18日即制定「臺北市醫療爭議調處自治條例」,提供醫病雙方溝通管道,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再者,因社會環境變遷,民眾對自身就醫權利意識提升,醫療機構經營型態多元化,期間歷經「醫療法」條文多次修正,醫療爭議案件逐年增加之趨勢,為增進本局辦理醫療爭議調處之效能,詳參消費者保護法之「消費爭議調解辦法」、「鄉鎮市調解條例」及「臺北市市訴願審議委員會陳述意見及言詞辯論要點」等相關條文規定,檢視本自治條例並做部分條文修正(章名未做修正),爰擬具「臺北市醫療爭議調處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