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核定日期
101.08.31
提案名稱
制定「臺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
提案狀態
核定
核定文號
院臺教字第1010141418號函
核定機關
行政院
提案機關
教育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教育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府對於臺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之管理,原訂有「臺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規則」,鑒於國內幼童專用車事故仍時有所聞,以及管理規則對違反相關規定者,未訂定罰則,難收管理之效,為有效提升學生及幼童交通車之管理及執法強度,爰依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將原訂定之「臺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規則」,提升位階制定為「臺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增列違反相關規定處負責人罰鍰之規定,以加強執法強度俾促使負責人督促駕駛人守法,以保障學生及幼童乘車安全。 本自治條例共計十七條
備註
核定意見
准予依核定本公布,本院有關單位意見併請辦理。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