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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收文日期
101.09.20
收文字號
10132987000
提案名稱
訂定「臺北市幼兒教育及照顧服務諮詢會設置辦法」
提案狀態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提案機關
教育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教育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依據一百年六月二十九日公布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為整合規劃、協調、諮詢及宣導幼兒教保服務,應召開諮詢會。前項諮詢會,其成員應包括主管機關代表、衛生主管機關代表、身心障礙團體代表、教保學者專家、教保團體代表、教保服務人員團體代表及家長團體代表;其組織及會議等相關事項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主管機關定之。」本府教育局爰訂定「臺北市幼兒教育及照顧服務諮詢會設置辦法(草案)」。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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