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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日期
- 10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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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辦法」部分條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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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狀態
- 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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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機關
- 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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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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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勞工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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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區別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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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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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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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以九十八年三月十日府法三字第0九八三三五七三二00號令訂定發布「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而本次修正係為考量加強對本市新移民失業勞工之關懷,且考量新移民取得設籍有諸多限制,為協助其度過經濟困境,維持子女受教育之權利,爰修正放寬對新移民勞工之設籍限制,以符合本市友善移民及尊重多元之立場。另外,因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業經本府以一0一年八月八日府法三字第一0一三二四八七七00號令修正公布。依該自治條例第六條規定,原勞工局更名為勞動局,爰將「勞工局」配合修正為「勞動局」。又為配合現行實務需要,爰擬具本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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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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