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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備查日期
102.01.03
提案名稱
訂定「臺北市政府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期間照護補助辦法」
提案狀態
准予備查
備查文號
院臺勞字第1010081100號函
備查機關
行政院
提案機關
勞工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勞工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辦法係規範本市市民或在本市有居留權之外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於參加本府勞工局或社會局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之職業訓練或就業服務期間之托育及照顧困擾,協助其排除參訓障礙,縮短待業期間,減少失業對家庭生活及社會經濟之衝擊,特訂定本辦法。   為協助本市市民參加職業訓練期間照護之困擾,本府勞工局前訂定「臺北市政府勞工局一00年度辦理職業訓練參訓期間托兒托老補助計畫」,惟為提升該計畫之法制化程度,且擴大其適用範圍,將就業服務期間亦增列為得申請之期間,讓失業者在職業訓練期間或就業服務期間都可以得到托育及照顧的協助,以紓緩失業者之托育及照顧責任,讓其無後顧之憂,可以讓其僅速重返職場。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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